《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了防治农膜污染,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inxiang.gov.cn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奎星路北段7号金乡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 272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的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xxhbz@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2日

联系电话:0537-6552730

附件: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实施方案(草案).pdf


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草案解读说明:对《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关于《金乡县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http://www.jinxiang.gov.cn/art/2023/8/13/art_18313_2756218.html?xxgkhide=1

征集部门:金乡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7-13 截止日期: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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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补助政策 4、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按照每年实际使用量,凭正规发票,各镇街负责给予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补助,除上级项目所安排的补贴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安排。修改为:县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出...[展开]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3-08-10 16:44:08
回复: 已采纳意见并进行修改。答复单位: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人: 回复日期:2023-08-11 17: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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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方案中二、主要工作  2、固定回收站的设立。各镇街及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便于回收、便于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在各镇街至少设立1处固定回收站。修改为 2、固定回收站的设立...[展开]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3-08-10 16:25:48
回复: 已采纳意见并进行修改。回复单位: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人: 回复日期:2023-08-11 17: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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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方案》最后增加实施有效期限及解释单位。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23-08-10 16:17:10
回复: 增加实施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解释单位为金乡县农业农村局。回复单位:金乡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人: 回复日期:2023-08-11 1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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