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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组织开展2024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稽核检查
发布日期:2024-03-28 16:00 信息来源:金乡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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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确保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安全使用,2024年3月,县医保中心组织稽核人员对全县204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实地稽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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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本次稽核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县医保中心将稽核人员分成四个小组,专门召开药店稽核检查动员会议,组织全体稽核人员集中学习《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稽核工作规程》,签订《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工作承诺书》,并要求各稽核组严格执行“下达稽核通知书→实地稽核→出具稽核报告→送达稽核情况告知书(存在违规违约的问题)→送达稽核意见书”的稽核流程,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

在实地稽核现场,各稽核组对照《金乡县定点零售药店稽核检查记录单》列出的27个检查小项,逐项评估每个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行为,并重点核查定点药店收款管理系统销售明细、医保结算平台刷卡明细、重点药品进销存明细等三项明细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虚假销售、串换销售和刷卡套现等违约违规行为。对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进销存账目不符、医保POS机大额刷卡小票未经持卡人签名以及经营或摆放非医疗用品等违约违规行为的定点药店,稽核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即时或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本次稽核情况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年度服务质量考核。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管,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查、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形成医保定点药店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不断提高全县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