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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4-018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金政字
成文日期 2024-01-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金政字〔2024〕1号关于同意鱼山街道王杰社区居民委员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09 1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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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王杰社区居民委员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金鱼呈〔2023〕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撤销王杰社区居委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于批复之日起30日内做好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工作。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字〔2024〕1号关于同意鱼山街道王杰社区居民委员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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