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4-018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金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鱼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王杰社区居民委员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金鱼呈〔2023〕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撤销王杰社区居委会,改为王杰村村民委员会。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于批复之日起30日内做好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工作。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