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593615886A/2023-07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执行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要求,从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对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乡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22〕14号)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者废止。
2.评估对象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规范性文件《金乡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金政发〔2022〕14号),该《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自2022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评估过程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以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小组,并委托我局法律顾问为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提供第三方法律服务。同时深入调研,扎实推进,了解掌握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论证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评估运用建议。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办法》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与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度措施必要、适当;有关措施切实可行。
(二)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起草过程听取了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于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和出台的意见建议,起草时应充分考虑《办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听取了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对出台《办法》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
(三)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该《办法》自2022年10月17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一般资助和奖励每半年办理一次,知识产权综合考核和先进企事业单位年终进行奖励。”目前进行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项目奖励两批次,资金尚未兑付。
4.存在的问题
无。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建议继续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金乡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