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283284223626/2022-052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重要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对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一、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信息。
二、取消交通场站、港口码头、高速卡口等场所强制性核酸检测“落地检”要求,继续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居民进入公园、景区、服务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