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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283284223626/2022-062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12-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6 0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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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